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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程序1. 申请人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注册申请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程序
1. 申请人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注册申请
2.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单》;
3. 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局《收费通知单》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数额缴纳注册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该申请视为放弃,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4. 商标局收到足额汇款后,向国际局递交申请;
5. 国际局收到符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的国际注册申请后,即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并给商标注册申请人颁发《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直接寄送给中国商标局国际注册处,由中国商标局国际注册处转寄给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
6. 国际局向指定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传送申请文件,各商标主管机关收到申请文件后, 根据本国商标法对申请的商标进行检索、审查。
7. 若申请保护的商标(即延伸保护的商标)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一年内(议定书国家一年半内)期限内未被指定国驳回,则商标视为在指定国获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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