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还是“李鬼”?婴儿尿裤商标被侵权

阅读:50 2024-04-23 09:50:41 作者:淘标网

对于新手爸妈来说,选择一款值得信赖的纸尿裤尤为重要,大家也往往更倾向于知名品牌,但如果精挑细选购买后却发现买的并非是正品,那可就糟心了!日前,徐汇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有关婴儿尿裤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此次涉及到侵害商标产品是大王光羽鎏金系列婴儿尿裤。原告大王制纸株式会社于2020年3月在中国大陆市场推出该产品,经过长期的实际使用和宣传推广,产品在婴儿尿裤领域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然而,2023年,大王公司发现福建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了四款与光羽鎏金系列高度相似的婴儿尿裤产品,且通过商丘市某奶粉店在电商平台进行大规模推广与销售。这些产品不仅侵犯了大王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还在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大王产品图

侵权产品图

针对这一严重侵权行为,大王公司将涉事的卫生公司、其唯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黄某、奶粉店以及电商平台一并告上徐汇法院,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30万元。

经过徐汇法院细致审理,认定被控侵权商品所使用的标识与大王公司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确已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同时,被控侵权商品在包装设计、色彩搭配、布局等方面与权利商品高度相似,且标注“大王(日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徐汇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卫生公司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登报消除影响,并与黄某共同赔偿大王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55万元,奶粉店对此承担1万2千元的连带责任,其余诉求则未获支持。

“本案中被告卫生公司作为同行业的竞争主体,在大王公司的商标及商品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主观上存在傍名牌、搭便车的恶意,且在法庭责令该公司提交相关账务账簿的情况下始终没有提供。”本案主审法官胡嘉祺表示,“因此,我们综合考量涉案权利商标及商品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生产销售规模和侵权者的主观过错等因素,最终酌定了较高的赔偿金额。”

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徐汇法院还集中宣判了包括此案在内的5起知识产权案件。为从源头遏制侵权行为,徐汇法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多元解纷与源头治理,通过法官创新工作室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辅导。徐汇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贞表示:“徐汇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分别依法作出判决,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保护,通过集中宣判体现知产审判的威慑力和引导性,激励保护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据了解,徐汇法院还将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组织一系列活动,如走访重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专题宣讲、举办商业秘密保护新闻发布会和研讨会等,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认知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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