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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产商标维权第一案-“香榭里”案本月再开庭 资讯 | 一周资讯排行 | 一月资讯排行 | 【字体: 大 中 小】 中国地产 商标维权第一案-“香榭里”案...-搜房 2004年03月12日10:11 深圳晚报 李 孟姣柳玲杨道余 中国房地产商标维权第一案 “香榭里”侵权...



     中国地产商标维权第一案-“香榭里”案本月再开庭
 

http://www.soufun.com 房地产门户-搜房 2004年03月12日10:11 深圳晚报  李孟姣柳玲杨道余 
中国房地产商标维权第一案

“香榭里”侵权案本月再开庭

2004年的3月,对于深圳市美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来说,是意义重大的一个月。香榭里花园的精华单位skyhouse将正式面市,与此同时,备受关注的中国地产商标侵权第一案———“香榭里”侵权案也将第二次开庭审理。日前本报记者就此案采访了美地置业的行政总监吴玉林、策划发展部副经理袁聪艳、代理律师广东正信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宪忠和华颖。

吃“螃蟹”的开发商

香榭里花园由深圳美地置业独资开发,投资金额约15亿元人民币,并在1999年6月荣获素有全球“建筑界奥斯卡”之称的第36届“金块奖(GoldNugget)”,这是中国乃至亚洲首个住宅项目获得此项奖。

2003年6月,香榭里又荣获第40届“金块奖”之“卓越成就大奖”。在夺得第36届“金块奖”后,美地置业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香榭里”的商标注册,在第36类不动产类申请注册中英文,中文“香榭里”,英文“ChampsElysees”商标,并于2001年获得了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拿到注册证后,美地置业着手输出“香榭里”品牌,在全国连锁开发高档房地产住宅项目。

自2000年起,深圳美地置业和上海两家公司签约,深圳美地置业输出“香榭里”品牌,与对方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可是不久,美地置业收到了两家公司要求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原来,上海的合作方发现在上海已经出现了和“香榭里”中文名称相近的楼盘,再想以“香榭里”品牌联合开发已经不可能,双方被迫终止合同的履行。随后,美地置业陆续发现在全国至少有50多处与“香榭里”相同或近似的房地产项目。

面对同行不规范操作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美地置业决定循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2003年8月,美地置业以上海香榭丽花园的发展商———上海龙仓置业有限公司及上海外滩房屋置换开发有限公司为被告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是商标侵权,从而引发了中国房地产商标侵权第一案。广东正信和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张宪忠说:“美地置业成为第一个吃中国房地产维权这只螃蟹的。”

维权为地产业提出新课题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包含广泛的行业,有诸多法律环节及多相关权益需要提供法律支持及法律保护,此次维权仅仅是一个保护房地产商标的法律行为。事实上,在深圳和内地城市之间,很多楼盘相同的已经不仅仅只是楼盘名字,甚至有楼盘的建筑设计和广告策划出现和别的楼盘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此次维权案也给行业提出了另外一个新的课题,那就是发展商和合作方签约的时候,是否需要增加相应的条款以维护自己在建筑设计、广告创意等方面的无形资产利益呢?

同样来自广东正信和律师事务所的华颖律师告诉记者:香榭里维权案虽然是一个个案,但却是对发展中的地产行业提出了一种警示。未来的地产发展中,发展商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在楼盘开发的时候,尽量地使用原创而不是借用人家已经有的东西。从上海的案例来说,无论被告本意如何,其行为都已经违反了法律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有关规定。

当记者问到美地置业胜诉之后是否会继续诉讼其余的几十家开发商时,吴玉林表示,美地置业会继续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采取品牌加盟的办法达到和解,如果不行,他们还是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来源: 中物商协     作者: 中物商协     类型: 其他      发表: 2005-6-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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