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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因特网域名纠纷案首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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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因特网域名纠纷案首次胜诉
省金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4月1日收到了来自“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的电子邮件,告知该公司在与美国电子商务(infospace)公司的因特网域名纠纷案中胜诉,infospace公司的投诉理由不成立,金图公司合法地拥有WWW.mi?croinfospace.com域名。据悉,这是我国众多跨国因特网域名纠纷案中,第一例经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而胜诉的案例。
江苏金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去年9月新成立的一家软件企业,主要从事开发GIS应用软件、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智能医疗软件等。目前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软件已经在无锡、宜兴等地的国土局进行试用。该公司是去年11月27日按国际惯例向INTERNIC注册了WWW.microinfospace.com域名,取意为“微信息空间”。
今年2月16日,美国电子商务公司向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提起仲裁,投诉江苏省金图公司注册的域名与该公司注册的商标(INFOS?PACE)及域名WWW.infospace.com(中文意为“信息空间”)相似,并被恶意注册和使用,误导了因特网上的用户,因此认为金图公司无权拥有该域名,要求金图公司立即把此域名转让给该公司。
金图公司在3月17日向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提交的申辩书中阐述了3点反对理由,得到“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的支持。
金图公司总经理王鸣飞向记者表示,这一仲裁结果是在该公司的意料之中的。不过,纵观这一事件的经过,有些事实值得相关部门和企业引起重视。他说,虽然我国的信息产业发展得热火朝天,但是国内企业和法律界对国际上这一领域的游戏规则却知之甚少。如金图公司在收到美方的起诉书后,曾在国内向许多方面进行了咨询,而这些单位也无法提供有效、准确的信息。他希望这一问题应尽快引起有关部门和企业及法律界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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