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白“商标之战”逆转 最高院二审判决推翻

阅读:437 2020-01-11 11: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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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深陷争议的江小白“商标门”发生了逆转。

2020年1月6日,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下称“江小白酒业”)发出一则《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江小白”商标案胜诉的声明》(下称《声明》)。

江小白酒业在《声明》中称,我司于2020年1月3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最高法行再224号),对我司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审理终结,最高人民法院判定江小白公司胜诉,并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2122号行政判决;

二、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行初1213号行政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最高院的判决意味着,此前商标评审委裁定“江小白”商标无效的结果被推翻。

2012年以来,在江小白取得商业上的巨大成功之后,重庆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津酒厂”)一直对江小白的商标存有异议。

2019年,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判决江小白商标无效之后,江津酒厂也尝试推出江小白产品,但被地方政府叫停。江小白与江津酒厂两家酒企之间火药味甚浓,作为年轻一代消费者喜爱的白酒品牌江小白后来者居上,市场份额远超江津酒厂这家传统酿酒企业。

江小白酒业在《声明》中表示,江小白品牌于2011年12月创立并申请注册商标,自2013年开始历经商标异议程序、商标异议复审程序、商标无效宣告程序,于2017年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一审获胜;2018年二审失利,随即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详见经济观察网2019年4月3日《商标争夺战未了,“江小白”正寻求最高法再审》)历经七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为此事画上句号,也为我司专注于生产经营提供了有效保障。

相比之下,广州王老吉商标案争议,也已经由最高院发回重审,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正越来越受到保护,也为社会各界所重视。同时,中国亦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中美贸易争端中经常被讨论的一项议案。

江小白“商标门”可谓一波三折。

一审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前述“江小白”商标作出的无效宣告裁定,并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

其后江津酒厂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中,北京高院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判定“江小白”商标无效。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平息了一切纷争,也为江小白日后登陆资本市场扫清了障碍。

江小白酒业还在声明中表示,公司于2013年建立了属于自己的酿造生产工厂,并持续扩大酿酒投入,迄今为止,已经在纯粮酿造清香型高粱酒领域形成了领先的酿酒规模。目前,公司拥有5为国家级白酒评委,从上游高粱种植到下游配套产业链初具规模,年原酒产能5万吨。

经历了胜诉、失败、再胜诉,江小白“商标门”事件就此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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