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不规范,判赔15w!

阅读:38 2025-05-07 15:25:58 作者:淘标网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具有独特性和识别性,能够明确区分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保护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但也有些企业或个人对商标法意识淡薄,在使用商标时有意或无意导致许多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那我们今天来聊聊不规范使用商标导致的侵权后果。

案情回顾:

姜某经核准注册第11937963号“皇朝”、第23975787号“皇朝木门”商标,核定的类别均为19类,包括非金属门、非金属窗、非金属门框等且在有效期内。姜某以授权方式授权某木业公司使用该两商标,同时明确授权某木业公司可与姜某共同就侵犯该两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起诉讼。某门窗经营部也主营各型门窗产品,其从某门业公司购进门、窗产品,并经该公司授权许可使用第26790179号“皇朝世佳”商标(第19类)。

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某门窗经营部通过拆分商标,在门头上挂“皇朝木门”招牌,并且在外使用明信片宣传的过程中,赫然印有“皇朝木门”字样,姜某和某木业公司以某门窗经营部的行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诉讼,法官认为:某门窗经营部不规范使用商标,通过拆分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侵犯了第11937963号,第23975787号的商标专用权,构成侵权,要求其限期整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15万元。

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商家为达到傍名牌,蹭流量的目的,不惜投机取巧,在商标样式做文章,通过变形拆分商标样式,构成和知名品牌商标样式上类似,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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