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则张新年律师在宾馆被带走的消息,火速传遍了律师圈,大家愤怒不已,转发声援,心急如焚!
就在此前他在网络曝光了某县领导玩弄女下属后摆脱不了情感纠缠,又诬告女下属敲诈勒索的案子!这就是女辅警敲诈勒索案的新版!





一个没有人性的判例,带给社会的恶劣影响,激发出的人性之恶,无法用言语形容,却在一点点摧毁社会的真善美,摧毁了大众基本的认知,摧毁了做人的基本信念,也摧毁了公权力的公信力,让那些在其位,胡作非为的人肆意妄为,逃脱法律的制裁,逃脱道德的审判,而让受害者,弱者成了犯罪分子,为他们的丑陋买单!
如今一些领导用权力去玩弄别人,说句实话有时候谁敢不从,玩弄了却又不让被玩弄的人拿钱,一要钱就是敲诈勒索,那我说女的能告他强奸吗?以后诈骗罪里能不能多加一款,骗人肉体!
为案子正常发声的张新年律师,被突然带走,舆论之下,又被放回,我就说,这么随意吗!说带走就带走,说放回就放回,带走的原因是啥,违法不违法,有没有人为违法抓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
否则,这抓人岂不是儿戏,法律的尊严在哪里,底线在哪里?要被权力玩坏了吗?
严惩违法抓走律师的行为,不能让一次又一次从宾馆肆意带走律师,成为一种惯例,还不用任何代价,那辩护律师的人身安全在哪里?还有没有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