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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餐饮界又有大新闻!真功夫的商标因侵权李小龙被判定无效。也许有网友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捋一捋。
事情得从2010年说起,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为了维护父亲的形象和商标权益,陆续买回了李小龙影片及商标在美国的所有权,正式开启维权之路。到了2017年,李香凝在上海成立了李小龙文化信息咨询(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准备在国内开展维权行动。

2019年,李香凝的公司将上海真功夫快餐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这三家真功夫相关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2.1亿元,案由是一般人格权纠纷。李香凝认为真功夫擅自使用李小龙肖像,侵犯了李小龙肖像的人格尊严与财产利益,属于侵害民事权益的行为,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的肖像、公告澄清、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因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真功夫强调真功夫系列商标是自己申请,还经过了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才授权的,都已经用了15年了。对于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确实有过争议,但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所以真功夫表示没有更换品牌商标的计划,会积极应诉。


这案子也是波折不断,历经一审开庭、撤案、重新起诉,目前仍在审理中。而在2021年,李小龙文化信息咨询(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对真功夫注册的近似李小龙形象的系列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国知局经过审理,在2022年8月和2023年2月作出系列裁定,认为李小龙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就是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知名度和影响力极高,真功夫的争议商标与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作为商标使用在核定服务上,很容易让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等特点产生误认,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所以裁定争议商标无效。

不过真功夫不服,随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2024年6月审理后,还是认为诉争商标违反规定,应当予以无效宣告,驳回了真功夫的诉讼请求。真功夫还是不死心,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结果二审法院在2024年10月审理后,依旧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能欺骗消费者,也不能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真功夫的商标和李小龙的形象过于相似,消费者很容易误解该品牌和李小龙有关联,这就明显违反了商标法里“不得误导公众”的规定。
傍名人、打擦边球或许能一时吸引眼球、获得利益,但从长远看,这是条走不通的路。企业要想长久发展,必须重视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老老实实做产品、靠自身实力打造品牌,才是企业成功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