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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名下拥有120余种产品,其旗下永丰二锅头作为清香型白酒,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国民认可度。其注册商标“永丰牌”于2011年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不过近日北京二锅头却因为宣传永丰二锅头时的不当操作,被市监局开出一张1.5万元的罚单,这是怎么回事呢?

作为一家老牌酒企,北京二锅头名下的已注册的商标也不在少数,其中包括“永丰1163年”“源自皇宫贡酒”等。

北京二锅头宣传产品时也大多使用这些已注册的商标,很多人对此有疑问:既然是使用已注册的商标,为什么会被罚呢?原来是其对持有的多件注册商标进行重新排列组合使用。

据北京二锅头的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其在产品外包装上赫然印着“永丰1163年皇宫贡酒”“永丰牌中华老字号源自皇宫贡酒”等字样,却无法提供连续、可追溯的历史记载材料予以印证,被认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依法处以1.5万元罚款。相关部门认为,尽管当事人已注册“永丰皇宫贡酒”“永丰皇家贡酒”“永丰1163”等商标,但其将持有的多件商标重新排列组合用于产品标识,导致产品宣传与客观事实不符,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品质和历史渊源产生误解,属于注册商标的不规范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二锅头承认上述宣传的行为,是由于其疏忽,未了解相关法律所致,其在接到举报后对市场上销售的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和召回处理。对已购买涉案产品的消费者,北京二锅头承诺可为其进行换货或退货处理。
该案揭示了当前部分企业在商标使用中的一个常见误区:误以为商标一经注册就完全归属于自己支配,不管是拆分重新组合或者换色,都可以随意使用,却忽视了规范使用的法律要求。因此,商标使用不规范而被罚款的案例并不少见。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企业主:商标使用一定要规范,即便是对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在使用时也应当从事实出发,不可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