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一字之差,竟被判赔6000万!

阅读:152 2025-05-10 14:03:12 作者:淘标网

在商业世界,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其价值不容小觑。一个小小的商标差异,有时竟能引发惊天动地的巨额赔偿案。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起令人咋舌的案件:甘李药业和通化东宝的商标纠纷,只因“长舒霖”与“长秀霖”的一字之差,通化东宝竟被判赔6000万!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之一甘李药业,成立于1998年,在生物合成人胰岛素及其类似物的开发、研制和生产方面,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2002年,甘李药业成功研制出首个国产第三代胰岛素——“长秀霖”胰岛素注射液,这一成果直接打破了跨国企业对中国第三代胰岛素市场的长期垄断,并于2003年申请注册“长秀霖”商标。

而另一位主角通化东宝,主要生产第二代胰岛素产品。在甘李药业于2005年开始使用并注册“长秀霖”等系列商标后,通化东宝也在相关类别注册了“长舒霖”等近似商标。这一行为,从一开始就像是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为后续的纠纷埋下了隐患。后来,2020年2月,通化东宝将“长舒霖”商标使用在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产品上,并且包装装潢也与甘李药业的产品高度近似,还向全国进行销售。

2021年年底,甘李药业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一纸诉状将通化东宝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9000万元。这场官司正式拉开帷幕,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法院认定“长秀霖”商标经过甘李药业的长期宣传和使用,已经成为了驰名商标,并在审理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判断。

法院认为:“长舒霖”与“长秀霖”仅一字之差,读音几乎相同,从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来看,两者高度近似。且商标以及两者的包装装潢也高度近似,极易造成混淆。而且,通化东宝作为同业竞争者,明知“长秀霖”的知名度,却仍然注册近似商标并使用,主观恶意明显。更重要的是,对于患者来说,准确区分不同品牌的胰岛素至关重要。在这种情况下,“长舒霖”与“长秀霖”如此相似的商标和包装,极容易让患者和医生在购买、使用过程中产生混淆。

经过漫长而严谨的审理过程,法院最终认定通化东宝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其赔偿甘李药业经济损失6000万元。

这起案件不仅仅是通化东宝和甘李药业之间的纷争,它更是为整个医药行业乃至其他行业敲响了警钟。在医药行业,品牌和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药品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消费者在选择药品时,往往更倾向于选择知名品牌和值得信赖的商标。因此,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合理避让他人的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希望通过这起案件,能让更多的企业和创业者从中吸取教训,重视商标问题,为自己的品牌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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