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贝零糖生椰”商标驳回案例

阅读:566542 2026-09-03 09:30:36 来源:中国商标网 作者:淘标网

商标申请图样:

指定使用商品:

第32类无酒精果汁;无酒精果汁饮料;椰子水;椰子汁等

 

案件审查审理情况:2024年5月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以“该标志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原料、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为由予以驳回。

 

案例点评: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而不是经营者利用公众对标记的信赖达成营销目的的工具。“零糖”“0糖”等文字作为商标的组成部分使用在果汁等商品上,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等特点产生误认。同时,“生椰”使用在果汁等商品上也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